▊ 練健身不用練轉螺栓
組間休息時間短暫,但傳統組合式啞鈴卻要花幾十秒,轉動那猶如永無止境的螺栓。

▊ Tixteel XT-GRIP MAX:重新定義啞鈴
居家重訓的極致啞鈴方案,針對追求效率的訓練者設計,Tixteel讓「變換重量」變得更有效率、方便且快速。

▊ 極速換重:三步到位
快鎖(Fast Lock)
壓下快鎖鍵,將鎖頭直接推入到底,順手轉緊,手感順滑,秒速定位
快拆(Quick Release)
稍微轉鬆鎖頭,向上拉起快鎖鍵,即可直接抽出鎖頭。
快取(Easy Pick-up)
搭配U型缺口鋼製槓片,讓你甚至不需要完全抽出鎖頭,只需轉鬆一點鎖頭,就能直接拿取或放入槓片。


▊ 重量微調或大增重,效率始終快速
不論輕重,調整2kg與20kg槓片同樣迅速!只需稍微轉鬆鎖頭即可利用U型缺口抽換槓片,搭配快鎖功能秒速鎖定。XT-GRIP MAX讓您徹底擺脫繁瑣的旋轉過程,將寶貴的時間還給每一次的訓練。

專利啞鈴快鎖設計,就在XT-GRIP MAX快鎖組合式啞鈴!!

▊ 極致穩定:給予你挑戰極限的絕對信心
「穩,是讓使用者安心訓練最重要的一點。」,常見的可調式啞鈴因槓片間隙產生晃動與異音,不僅干擾節奏,更讓人難以專注 。XT-GRIP MAX透過特製設計徹底瓦解這項痛點。
- 鋼製槓片斜對角凹凸互扣設計:每一片鋼製槓片雙面皆具備精準的凹凸固定點,且斜對角互扣設計,使槓片不分正反面都能互扣固定。
- 化身剛體的結構強度:鎖頭旋緊後,槓片與把手間將緊密咬合,使整支啞鈴成為穩固的「剛體」,徹底消除槓片間隙的晃動感 。
- 純粹的操作回饋:不論是爆發力訓練或慢速控制,都能提供極度安穩的操作體感,讓你專注於肌肉發力,挑戰極限 。
- 1公斤鋼片靈活配置:讓重量計算直覺化,更換輕便不費力,隨心掌控每一組訓練負荷。

▊ 鐵與塑鋼材質+精實結構=耐摔耐用
市面許多的啞鈴,會使用大量塑膠件,或是複雜的轉動結構;雖然可降低成本及獲取快速的換重速度,但也因此降低了「耐用度」。
而XT-GRIP MAX以大量的鐵與少許的塑鋼材質,打造出「耐摔耐用」的特質,讓您訓練至「力竭」時,不用小心翼翼的置放啞鈴,而是能在力竭後順勢的摔落啞鈴,也不用擔心結構受損!!

▊ 搭配3種專用鎖頭
從3KG擴充到60KG,三種鎖頭靈活擴充負重,1kg鋼片設計,讓重量加減一目了然。

▊ 安全檢視機制,把手安全視窗
把手安全視窗的設計,可讓鎖頭在插入把手時,確認目前使用的重量級距,該鎖頭的長度是否足夠負荷:
若安全視窗內看的見鎖頭螺紋,表示為鎖頭長度足夠,可安心使用
若安全視窗內看不見鎖頭螺紋,則表示鎖頭長度不足,需更換更長的鎖頭使用

▊ XT-GRIP MAX專屬加購配件

▊ 台灣設計製造,品質極致進化
XT-GRIP MAX 由台灣團隊一手包辦設計、製造與包裝。基於好評的快鎖結構,我們再次深度優化,透過精實的結構設計、摔落測試與反覆的操作感調校,將「缺口槓片」與「互扣設計」兩個元素完美融合。經由專業教練實測,確保每一處細節都能滿足高強度訓練需求,讓 XT-GRIP MAX 在安全性、耐用性與極速操作間取得頂峰平衡。

▊ SGS檢測認證,強大的壓力、拉力承受能力
經過國際檢測機構SGS的測試,我們得到了充分的實驗結果,清楚展現了強韌的結構特性 (1)啞鈴把手能夠承受高達4300公斤的壓力 (2)啞鈴快鎖結構可承受2400公斤的拉力 (3)53公斤級距的啞鈴,即使連續摔落1公尺高也不會脫落。
【注意】XT-GRIP MAX系列與XT-GRIP系列因為結構設計緣故,啞鈴把手與槓片皆無法共通使用。

| Tixteel XT-GRIP MAX快鎖組合式啞鈴 50公斤(2入) 總重100公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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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尺寸 | 單支尺寸:719(L) X 180(W) X 170(H) mm[±3%誤差] 啞鈴把手直徑為32mm/把手長度12CM |
| 材質 | 鐵 / 塑鋼 備註:鐵製商品,尤以槓片難免會有些小擦傷,在不影響功能使用的狀況下,屬正常品 |
| 內容物 | XT-GRIP MAX快調把手×2 324快旋鎖頭×4 344快旋鎖頭×4 353快旋鎖頭×4 MAX專用鋼片1公斤×92 產品使用說明書x2 |
| 產品淨重 | 50 KG(單支)[±3%誤差] |
| 產品毛重 | 51 KG(單支) |
| 重量切換方式 ( KG ) | 3-4-6-8-10-12-14-16-18-20-22-24-26-28-30-32-34-36-38-40-42-44-46-48-50 |
| 商品保固 | 2年 |
▊ 完整保固,產品購買有保障
- 啞鈴把手與快旋鎖頭:保固2年,若經人為惡意摔落毀損則無法保固處理。
- MAX專用鋼片1公斤:保固1年,若使用或掉落後,導致外觀掉漆刮傷為正常情況,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- 本公司保留保固服務內容最後核准、變更、修改即取消本服務內容之權利。